问题 | 急诊科出现医疗纠纷的原因 |
释义 | 急诊科出现医疗纠纷的原因:1.规章制度未落实,医德医风不良;2.法律意识增强,健康需求提高;3.医疗技术水平不高、医患沟通不够;4.医疗费用增高,药价虚高;5.患方和群众对急诊工作的误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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