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船舶证书一览表应当包括:国籍证书;登记证书;船籍港证书;船级证书;载重线证书;干舷证书;保险单;无疫证书;检疫证书;除鼠证书;免予除鼠证书;货船结构安全证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并在船舶登记簿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船舶名称、船舶呼号; (二)船籍港和登记号码、登记标志; (三)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四)船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日期; (五)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 (六)船舶建造商名称、建造日期和建造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