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经营未签订合同能否要求退还本金? |
释义 | 合伙做生意没有合同退出不能追本金。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无法请求分割财产,除非合伙协议约定退伙事由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个人行为拿回本金无效,不视为退伙同意。 法律分析 合伙做生意没有合同退出可以追本金吗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第二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如果合伙人一致同意其撤走本金,可以视为同意其退伙。但如果是个人行为拿撤出了个人全部本金,该行为无效,也不能视为合伙人同意其退伙。 拓展延伸 合伙经营中未签订合同,是否有权要求返还投资款项? 在合伙经营中,签订合同是确保各方权益的重要手段。然而,如果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未签订合同,是否有权要求返还投资款项呢?根据法律规定,合伙经营的合同形式可以是口头或书面的,而即使没有明确的合同,合伙人仍然享有一定的权益保护。如果能够证明存在合伙关系,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合伙人有权要求返还投资款项。但需要注意的是,缺乏合同可能会增加争议和证明的难度,因此建议在合伙经营之初就明确签订合同,以确保各方权益的明确和保障。 结语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或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来退伙。因此,如果合伙人一致同意撤回本金,可以视为同意其退伙。然而,如果个人行为单方面撤出全部本金,则该行为无效,也不能视为合伙人同意其退伙。在合伙经营中,签订合同是确保各方权益的重要手段,建议在合伙经营之初明确签订合同,以确保各方权益的明确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五条 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本章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一条 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八条 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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