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2021年度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 |
释义 | 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享受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项待遇。丧葬费统一为6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根据个人基本养老金计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330元至1420元。 法律分析 根据上海市省相关政策,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项待遇。具体如下: 1.丧葬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准一样,统一为6000元。 2.一次性抚恤金机关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政策不同。 1机关退休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退休费(不含职业年金)。 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4500元,那么2022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47412*2+4500*40=274824元。 2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4000元,那么2022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4000*20=80000元。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0%计发,孤身一人的,增加30%。 2022年1月-6月上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330元,2022年7月起调整为1420元,所以2022年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照去世时间分为两个标准,即上半年去世的为1330元,下半年去世的为1420元。 拓展延伸 上海市退休职工丧葬费用调整方案 根据上海市2021年度退休职工丧葬费用调整方案,为了更好地照顾退休职工及其家庭的利益,经过充分研究和调查,上海市政府决定对退休职工丧葬费用进行调整。新方案将确保退休职工在丧葬过程中得到合理的经济支持,以减轻家庭的负担。根据新标准,退休职工的丧葬费用将得到适当提高,以覆盖丧葬仪式、殡葬用品、丧葬场所等方面的支出。此举旨在尊重和关心退休职工,为他们的离世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同时也展现了上海市政府对退休职工的关怀和敬意。这一调整方案将为退休职工及其家庭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和安慰,进一步提升社会的公平和和谐。 结语 根据上海市相关政策,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项待遇。此举旨在为退休职工及其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减轻家庭的负担,展现了上海市政府对退休职工的关怀和敬意。这一政策调整将为退休职工及其家庭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和安慰,进一步提升社会的公平和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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