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未签订合同,公司如何处理? |
释义 | 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后,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怀孕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如何处理相关权益? 怀孕员工离职后,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合理处理其相关权益。首先,公司应支付员工的工资、加班费、年假等尚未结清的待遇。其次,根据国家法律,公司应支付员工的产假津贴和医疗保险费用,确保其在离职后能够得到必要的经济保障。此外,公司还应提供必要的离职证明和推荐信,帮助员工顺利找到新的工作机会。总之,公司在处理怀孕员工离职后的权益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结语 合理处理怀孕员工离职后的权益,是公司应尽的责任。除支付待遇和产假津贴外,公司还应提供离职证明和推荐信,帮助员工顺利就业。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劳动关系,是公司应秉持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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