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合作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有哪些 |
释义 | 合作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根据《民法典》,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各当事人共有,可以优先受让。委托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除非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委托开发的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研究开发人所有,委托人有权实施该专利。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合作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专利申请权是归各当事人共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二、委托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如何确定 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 2、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拓展延伸 合作开发合同中技术成果归属的法律规定和争议解决 合作开发合同中技术成果归属的法律规定和争议解决是一个涉及知识产权的重要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技术成果归属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技术成果的归属权归属于合同双方共同所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技术成果的复杂性和价值,可能会引发归属争议。当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当事人行为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技术成果的归属。因此,合作开发合同中技术成果归属的法律规定和争议解决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以确保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结语 合作开发合同中技术成果归属的法律规定和争议解决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民法典,技术成果应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归属权归双方共有。然而,复杂性和价值可能引发争议。解决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法院或仲裁机构将综合考虑合同条款、行为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归属。确保公平合理解决方案,需综合考虑合同约定、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修正);第三章 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 第三十八条 国家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互联互通、竞争有序的技术市场,鼓励创办从事技术评估、技术经纪和创新创业服务等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技术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第四章 技术权益 第四十一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合作各方应当就保守技术秘密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得违反协议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技术秘密的要求,披露、允许他人使用该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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