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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毛坯房屋买卖合同
释义
    法律分析:(一)违反一户一宅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二)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三)共有人一方未经他方同意出售农村房屋的情形。(四)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五)小产权房买卖问题。(六)新农村建设中的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等等。
    一、小产权房的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小产权房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用返还的案例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
    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
    3、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也有效。
    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农村村民将房屋卖给城镇居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无论是将房屋出卖给本市的居民还是外省市的居民,合同都是无效的。
    2、农村村民将房屋出卖给其他村的村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无论是本市的村民还是外省市的村民,都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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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0: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