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属专利强制许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是指当后一个专利的实施依赖于先一个专利的实施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后一个专利权人的申请,给予先一个专利的强制许可。给予从属专利强制许可的条件包括两个专利的存在、后一个专利相对于先一个专利具有明显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并且在先专利权人的申请下,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个专利的强制许可。 法律分析 一、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是指什么 所谓从属专利是指前后两个专利之间在技术上存在从属关系,在后专利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落进在先专利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所谓从属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是指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明显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实在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二、给予从属专利强制许可的条件? 给予从属专利强制许可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存在两个专利,在先专利的实施有赖于在后专利的实施; (2)在先专利和在后专利都是发明或实用新型; (3)在后专利相对于在先专利来说,具有明显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即在技术上有较突出的贡献并且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意义。 在存在从属专利的情况下,往往会发生两专利权人都希看获得对方专利实施权的局面:一方面,在后专利的专利权人固然取得专利权,但由于该技术处于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在取得在先专利权人同意前不能实施该专利;另一方面,由于在后专利在技术上比在先专利先进,在先专利权人也希看实施更为先进的技术。 一般而言,通过“交叉许可”往往能够解决上述矛盾,但是,在实践中,在先专利权人可能出于竞争等原因而不愿意由在后专利权人实施其专利,从而阻碍了在后专利所保护的技术的实施,因此有此情况下给予强制许可。 由于在先专利权人一般也希看能够实施在后专利的技术,考虑到在先专利权人的利益,在依照上述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在先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在后专利的强制许可。 结语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是指,当存在前后两个专利之间的技术从属关系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给予实施前一专利的强制许可。给予从属专利强制许可的条件包括:两个专利的实施相互依赖、后一专利具有明显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并且在先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实施。在实践中,虽然交叉许可能够解决矛盾,但有时在先专利权人出于竞争等原因不愿意由后一专利权人实施其专利,因此可能需要给予强制许可。为了保护在先专利权人的利益,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可以根据在先专利权人的申请,给予实施后一专利的强制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第六十一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第六十二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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