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买卖有哪些情况? |
释义 | 根据农村宅基地买卖的特点,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分为售房者和购房者两种情况。 对于售房者而言,基于农村房屋的土地性质,我们也不难知道,售房者一般应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 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则存在两种情况,即: 1、集体组织外的成员。 2、集体组织内的成员,对于集体组织内的成员,也可以根据其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情况进行分类。即: (1)已有一处宅基地,符合国家标准; (2)已有宅基地,但在具体情况上还未达国家标准; (3)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并未分到宅基地。 一、能买本村的宅基地吗 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二)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四)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五)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二、宅基地房屋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不能,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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