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合同中可以设定试用期吗? |
释义 | 劳务合同的主旨是:一、劳务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调整,可以协商确定。二、劳务合同的风险包括劳务分包管理不慎和劳务派遣单位审查不严。三、签订劳务合同需要注意劳务人员基本情况、雇主和劳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以及工资待遇、津贴、补助等方面。 法律分析 一、劳务协议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如果确实是劳务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问题。 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调整,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可以协商一致确定。 二、劳务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劳务分包管理不慎带来的风险。劳务分包包括规范的劳务分包和不规范的劳务分包。规范的劳务分包关系是指工程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及时支付劳务费用。在这种关系中,劳务人员与劳务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向主承包企业提供劳务,其工伤、医疗、养老等各项保险由劳务企业依法缴纳,发生相关事由在劳务企业享受相关待遇。不规范的劳务分包是指分包方因种种原因不具备相关资质,但又以分包单位的名义与工程承包企业结算劳务费用,其劳务人员往往并不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待遇。 对劳务派遣单位审查不严带来的风险。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约定的生产劳动。其特点是劳动力的雇用与使用相分离,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而是形成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法》设专节对劳务派遣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派遣单位履行所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甚至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都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三、签订劳务合同注意事项 1、劳务人员基本情况。 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联系电话等。 2、雇主的义务和责任。 诸如外劳务人员办理有关签证、居留许可等手续,负责劳务人员的管理、提供住宿、膳食的手续等等。有义务保障劳工的安全。鉴于以往的经验,需特别注明不能歧视、侮辱、体罚劳工、克扣工资等内容。 3、劳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诸如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不消极怠工、不得私自另行兼职和求职劳务人员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实践。 4、工资待遇、津贴、补助。 工资标准一般应与所在国等岗位上工作的当地工人持平,通常有I市价为基数,按时、按日或按月计算。亦有以工作量为基数,按件计酬。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或上夜班,雇主应付加班费或夜班津贴。窝工应有雇主发给劳务人员基本工资。 结语 劳务合同的风险主要包括劳务分包管理不慎和劳务派遣单位审查不严。劳务分包应规范进行,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关资质,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费用。劳务派遣单位应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注意劳务人员的基本情况、雇主和劳务人员的义务责任以及工资待遇等方面的约定。以上是对劳务合同的风险和签订注意事项的简要概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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