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聘用合同和开除的区别 |
释义 |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的行政处理措施,而正常辞退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与之相对,开除是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且屡教不改的职工的最高行政处分。 法律分析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解雇往往是组织主导型的,由于员工个人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雇佣关系的解除。在我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也称为开除。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拓展延伸 解除聘用合同和开除的区别及影响 解除聘用合同和开除是在雇佣关系中终止雇佣的两种不同方式。解除聘用合同是雇主和雇员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关系。开除则是雇主单方面决定终止雇佣关系,通常是因为雇员违反了雇佣合同或公司规定。区别在于解除聘用合同是双方协商,而开除是雇主单方面决定。影响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可能会涉及赔偿或约定的解雇条件,而开除可能导致雇员失去工作、失去福利和声誉受损。因此,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来终止雇佣关系,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结语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根据原因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对严重违纪职工的行政处理,正常辞退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情况解除劳动关系。解雇是由于员工个人原因导致雇佣关系的解除,也称为开除。开除是对严重违纪职工的最高行政处分。解除聘用合同和开除是终止雇佣关系的两种不同方式,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方式,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