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是10个工作日内。办理居住证首先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并携带能够证明其在长期居住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房屋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经商、就学证明等的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先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制发居住证。收费标准:首次办理不收费,流动人员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按每证20元缴纳工本费。足够年限后,就能申请广州户口。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生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就可申请广州常住户口。办理所需材料:1、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2、身份证。3、相片及回执。4、房屋租赁合同。5、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