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未婚生子需要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属于一种行政性的收费,民间人们会称之为罚款,但性质上并不属于罚款。2、未婚生子虽然被传统的社会观念所诟病,但是法律制度上并不需要被处罚。3、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征收社会抚养费。4、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