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章变更要求到哪些单位备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须出具成立该单位的有关文件、政府批文、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开具刻章证明或申请告(详细列明需刻印章的名称、数量、附上印章样模)。 (二)企业申请刻制印章要求: 1、新成立的企业,需持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到公安办理准刻公章证明。 2、申请刻制企业各类专用章,须持单位出具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承办人需持身份证。 (三)公章遗失补办、单位更名重刻公章、更换旧章及缴交旧章规定。 1、公章遗失需登报声明作废。补刻公章须持报纸及登报发票及复印件,带上所有证照,附上补刻证明到原审批机关办理。 2、单位更名,须向原审批机关交回旧章后,按审批手续办理并启用新公章。 3、更换旧章,需带上单位证照(批文),复印件及更换证明(上级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手续。 4、单位注销或其他原因需缴交公章,需到原审批机关注销。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二十四、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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