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所得税异常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反馈 |
释义 | 每月扣缴的税款和自行申报的税款都应在次月15日内缴纳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缴纳,并报送纳税申报表。多处取得工资收入的纳税人可合并扣除费用后选择其中一地自行申报纳税。特定行业的工资所得可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 法律分析 1、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2、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纳税人,在实行单位代扣代缴的同时,纳税人应将其多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扣除一次费用,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对单位已扣的税款,可凭完税凭证在应纳税款中抵扣。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拓展延伸 税务部门针对所得税异常情况推出电子反馈平台 税务部门为了更高效地处理和解决所得税异常情况,积极推出了一项创新举措——电子反馈平台。该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了便捷的渠道,可以通过在线提交异常情况,将问题准确、及时地反馈给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反馈平台,纳税人可以详细描述所得税异常情况,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并选择适当的分类和紧急程度,以便税务部门能够快速分析和处理。同时,税务部门也将利用该平台进行及时回复和解答,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确保纳税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这一举措的推出将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和现代化进程。 结语 合理申报纳税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也是维护国家税收秩序的重要举措。根据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15日前将每月扣缴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他们也应在次月15日前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同时,纳税人在多个地方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时,应按规定合并申报并扣除一次费用。此外,特定行业的税款可以按年计算、分月预缴。个体工商户的税款则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并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为了更好地解决纳税人的异常情况,税务部门推出了电子反馈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渠道,确保纳税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提升税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六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五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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