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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的要求是什么
释义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的要求
    仲裁答辩书是劳动争议仲裁的被诉人针对申诉人申诉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
    答辩书的内容通常由首部、正文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根据答辩人的性质不同要求也不同。如果答辩人是自然人的,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和住址(住所地)等自然情况;答辩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正文是答辩书的主要部分,应写明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包括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起因和现状,据理进行反驳。
    在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结尾处应写明答辩书送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名称,由答辩人签名(盖章),并写明日期等。写答辩书时,要针对申诉人在申诉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在辩驳的时候,要抓信双方争议的关键性问题,摆事实讲道理。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在书写时,要注意用语要准确、通俗,字迹清楚,文面整洁,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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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