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解释第二百零八条 -民事诉讼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诉讼文书的收件人是军人的,可以通过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门转交。收件人正在服刑的,可以通过执行机关转交。收件人正在接受专门矫治教育等的,可以通过相关机构转交。由有关部门、单位代为转交诉讼文书的,应当请有关部门、单位收到后立即交收件人签收,并将送达回证及时寄送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八条 诉讼文书的收件人是军人的,可以通过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门转交。 收件人正在服刑的,可以通过执行机关转交。 收件人正在接受专门矫治教育等的,可以通过相关机构转交。 由有关部门、单位代为转交诉讼文书的,应当请有关部门、单位收到后立即交收件人签收,并将送达回证及时寄送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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