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
释义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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