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需办理手续,试工几天也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试工工资的。试岗就是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互相考察的阶段。如果劳动者认为公司不合适,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用人单位可以证明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可以在试用期内辞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要注意的是,试用期期间劳资双方都应该建立正规劳动合同,正常支付工资及加班费。而不可以因为是试用期,这些硬性标准被破坏。 法律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