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这四类情况属于轻伤:(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二)缺失半个指节;(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这三类情况属于重伤:(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是 1.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 2.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3.节或者肌腱损伤。4.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5.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