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治安行政拘留,可以探望。如果是刑事拘留,家人不可以探望。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拘留一般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为了维护治安管理,而对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而采取的处罚;刑事拘留是为了防止罪犯继续犯罪、逃跑、畏罪自杀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司法拘留是法院对妨害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