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能复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提出撤诉申请,撤回申请就可以了。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的,该劳动仲裁裁决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同时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1)有申请、答辩、变更、撤回仲裁申请的权利;(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3)有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4)有请求传唤证人,请求鉴定和勘验的权利;(5)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6)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的,有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1)有遵守劳动仲裁程序和仲裁纪律的义务:(2)有提供证人、证据的义务;(3)有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询问的义务;(4)有承担履行生效的裁决书、调解书的义务。 一、仲裁开庭审理吗?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开庭通知书后,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当事人若确有困难,不能在所定的开庭日期到庭,则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请求,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2)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享有进行辩论和表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3)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开庭纪律。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有自行和解的权利。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撤回仲裁申请。在庭审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可在仲裁庭主持下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仲裁庭依据已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 调解不成的,则由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共同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预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视为撤回仲裁裁决和缺席裁决】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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