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钱要女方还的法定条件规定 |
释义 | 一、彩礼钱要女方还的法定条件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女方给男方彩礼能要回来吗 女方要求返还彩礼有三种情形: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没有领取结婚证的; (二)领取结婚证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三)婚姻因给付彩礼,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男女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婚前给付彩礼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除非因婚前彩礼给付,离婚时、婚前给付彩礼一方生活严重困难的,人民法院可裁定酌情返还。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现在很多地方还都讲究先订婚后结婚,订婚就会给付一半或者十分之三的彩礼,等到结婚再付剩下的全部。如果双方感情一旦破裂,女方就应当把彩礼返还给男方。 (二)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过 举个例子:小王(男)和小李(女)两个领了结婚证,但是因为小李或者小王工作的原因,无法在一起生活。在这期间,他们因为种种原因,又觉得不合适,想离婚,这种情况,小王提出让小李返还彩礼,这是可以的。 (三)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另外,《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不以给付金钱给前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订婚的钱。由于有的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没有足够的经济收入,给付彩礼已经导致出现生活上的困境,有些女方在结婚时要求男方给付一大笔彩礼金,男方有的是迫于无奈四处借债给彩礼金。法律这么规定的目的是避免某些人利用婚姻赚取大量礼金,使得某些家庭处于绝境。这样的情况下,在其中一方提出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金。 三、女方家的彩礼钱属于谁的 根据有关规定,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的赠予,没有明确归个人的就是共同的,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个人自己出资购置、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是可以有所差别的,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比如:女方的化妆品、衣物等等、男方的衣物、手表等,这些虽然有些也是价值不菲,但是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不参与分配的。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婚礼上或者婚后的彩礼,在离婚时的处置都是由结婚证的办理时间决定的,办理之前和办理之后是不同的,也就是法定的夫妻关系的建立和婚礼的举办时间前后顺序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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