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 异地补办身份证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除了居住证还要有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补办之前,会让你填写身份证挂失申请表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的发证机关,就是发证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地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