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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公租房的处置方法
释义
    对于公租房,法院只能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不涉及产权问题。离婚时,法院会考虑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等因素来分割租赁权。对于购买的公租房,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且产权登记在购买人名下,则为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购买,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公租房就是指房子是公家的,居住着不具有房子的产权,只有使用的权利。本文介绍离婚后公租房分割的系列知识,以供参考。
    (一)离婚公租房分割
    由于公租房是公家的房子,租住人没有房子的产权,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因为法院也没有权利去分割公家的房子。因此,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均享有承租权。但是,感情破了的夫妻双方还居住在一个屋檐下,难免磕磕碰碰。造成新的矛盾。所以,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将房屋的租赁权归一方享有: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抚养子女是一件艰巨的事情,在分割租赁权时,首要考虑的就是抚养孩子一方的利益
    2、男女双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实际生活中,女方总是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从保护女性的角度出发,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至于另一方可以适当的补偿,补偿数额在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一般都由主神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主要的还是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夫妻双方的收入水平。
    当然,在生活中,针对收入都不高的双方,将房屋的承租权判给一方,另一方的生活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这种情况还是会将房屋的承租权判给双方,在判决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各自使用居住的房间面积大小。
    (二)购买的公租房,离婚如何分割
    已经购买的公租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要看房屋的产权是哪方的。
    1、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且将产权登记在购买人名下的,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如果另一方支付了部分房款的,这部分房款就会被视为债权,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补偿。
    2、如果是婚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买公租房,取得产权的。不论房产登记在哪方名下,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结语
    离婚后公租房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优先考虑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及照顾弱势方、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对于购买的公租房,如果是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购买人名下,视为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补偿金额则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在判决时,也会考虑双方收入水平和居住需求。对于生活水平较低的夫妻,可能会分割各自使用的房间面积。综上所述,离婚公租房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八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
    (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
    (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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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2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