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购买定金退还规定在民法典中 |
释义 | 认购房屋定金退还与合同履行情况相关。如果定金支付方不履行或违约,无权要求退还;如果收受定金方不履行或违约,应双倍退还;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合同,定金应返还给买受人;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未能订立担保贷款合同且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购房款或定金。 法律分析 认购房屋定金能否退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4、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拓展延伸 《民法典中房屋购买定金退还规定的解读》 《民法典中房屋购买定金退还规定的解读》是对民法典相关条款的详细解释和解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购买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支付定金,如果合同终止或无效,定金应当退还给购房者。该规定旨在保护购房者的权益,防止不公平的定金非法占有。在民法典中,对房屋购买定金退还的具体规定进行了明确,包括退还的条件、退还的方式等。通过对这些规定的解读,可以帮助购房者了解自己的权益,以及在遇到相关问题时的应对措施。这种解读对于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的解释,认购房屋定金的退还取决于具体情况。若定金支付方未履行合同或违约,导致无法达成合同目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若收受定金方未履行合同或违约,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应双倍退还定金。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未能签订购房合同,出卖方应退还定金。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未能签订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购房款或定金应退还给购房者。《民法典中房屋购买定金退还规定的解读》详细解释了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购房者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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