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能否转让? |
释义 | 本文探讨了租赁房屋是否可以买卖的法律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和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出售房屋,出租人就无权出售房屋。相反,如果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房屋,购房者仍然需要尊重原房主和租房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让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法律分析 一、租赁房屋是否可以买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对于已经租赁出去的房屋,根据实际情况,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2、如果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这一变动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一规定被称为“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但是这一规定并不意味着,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出售房屋,出租人就无权出售房屋。相反,如果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房屋,购房者仍然需要尊重原房主和租房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让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二、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三十九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结语 租赁房屋是否可以买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并不意味着出租人可以无限制地出售房屋。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售房屋,出租人仍然需要尊重原房主和租房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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