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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自诉的条件
释义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提起自诉的主体必须是适格的自诉人;
    2、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以及具体的起诉请求;
    3、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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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