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有权的特征如下: 1、所有权具有自权性。所有权是对自有物所享有的物权,是唯一的自物权类型; 2、所有权具有完全性。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所有物全面支配的最完全、最充分的物权。所有人具备全面支配物的一切可能性,除了法律和公序良俗,不受任何限制; 3、所有权具有归一性或整体性。所有权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于一身。但又不是这四项权能在量上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性的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只是从不同的角度表现了所有人自由支配的各种可能性以及权利的概括性; 4、所有权具有恒久性或者永久性。即法律并不限制所有权的存续期限,民事主体在取得所有权时也无须为其设定存续期限; 5、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权部分权能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可以通过设定他物权的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同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但所有权人并不因此而丧失其对物权的所有权,只是在行使所有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