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
释义 | 劳务合同合法且具有法律效力,前提是签订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签订且内容合法。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有区别,包括目的、要求、独立性、责任和劳动关系等方面。劳务关系合同的履行地确定原则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为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注册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律分析 一、个人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个人签劳务合同合法。签订劳务合同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有区别吗 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有区别,具体如下: 1.目的不同。劳动合同目的在于提供劳务,承揽合同则在于一定工作的完成,虽然涉及到劳务,但其目的不在于劳动本身,而在于劳动成果,劳动本身仅为获得其成果手段; 2.要求不同。劳动合同中,不管劳动是否有成果,均能获得报酬;而承揽合同如果没有成果时,则不能获得报酬; 3.独立性不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提供劳务,需要服从相对方的安排,其工作具有相对从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 4.承担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因为执行职务侵害他人权利时,通常是先由单位先行承担,如劳动者有过错,其后按照其过错大小承担责任;而承揽人在承揽过程中的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通常由直接承揽人承担; 5.劳动关系不同。劳动合同反映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以劳动报酬、劳动福利等为核心而发生的合同关系;而承揽合同反映的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工作成果而发生的合同关系。 三、劳务关系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劳务关系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结语 个人签劳务合同合法,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签订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有区别:目的、要求、独立性、责任承担和劳动关系不同。劳务关系合同履行地确定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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