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未成年孩子解除关系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收养的未成年孩子解除关系的情形有三种:一是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终止收养关系,养子女年满8岁以上的需经本人同意后终止协议;二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三是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同居的,可以同意终止收养关系。当事人同意终止收养关系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终止收养关系。 法律分析 收养的未成年孩子解除关系的情形: 1、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终止收养关系,养子女年满8岁以上的,经本人同意后终止协议;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 3、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同居的,可以同意终止收养关系。当事人同意终止收养关系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终止收养关系。 拓展延伸 收养未成年孩子后解除关系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在收养未成年孩子后,如果需要解除关系,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首先,需要向当地收养登记机构提出解除关系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该机构同意解除关系,需要在法院进行确认。在解除关系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未成年孩子的权益,避免对其造成不良影响。同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收养未成年孩子是一项重要的决定,需要认真考虑和准备,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结语 收养未成年孩子后,如需解除关系,需遵守法律程序。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终止收养关系、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等情况均可解除关系。解除关系需向民政部门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待收养登记机构同意后需在法院确认。在解除关系过程中需注意保护未成年孩子权益,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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