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头婚与二婚再婚的子女数量如何计算? |
释义 | 再婚夫妻生育政策:山东省允许再婚夫妻再生育子女的条件包括: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只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病残儿;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再怀孕。维汉结婚补贴政策方面,没有奖励政策,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特定情形的夫妻可以要求再生育子女,如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 法律分析 假设有一对再婚夫妻,其中一方已经生育了一个子女,而另一方则是初婚未育。根据当前的生育政策,他们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山东省生三胎什么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维汉结婚补贴政策 并没有奖励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结语 根据山东省的生育政策,再婚夫妻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这些条件包括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后收养子女又怀孕、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而另一方未生育或生育一个子女等情况。此外,维汉地区并没有奖励政策,但提倡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特定情形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对于再婚夫妻来说,这些政策为他们的生育决策提供了一定的指导和支持。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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