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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居多年怎么离婚
释义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其中一人提出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居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惯常居所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除原告的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离婚理由证等原件外,还应提交分居夫妻离婚诉讼所需的材料。如分离、提供分离时间、原因、分离协议等材料。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法院判决、裁定等材料。两户发生激烈冲突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的警务记录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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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2: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