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是否可以代表公证办理遗产公证? |
释义 | 遗产公证手续不可以在法院办理,遗产公证依法由公证机构办理,人民法院并没有为当事人办理公证的职权和责任,当事人要办理遗产公证的应当带齐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清单和相关产权证明到公证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遗产公证法院可以办理吗,法院可否代理公证 遗产公证手续不可以在法院办理,遗产公证依法由公证机构办理,人民法院并没有为当事人办理公证的职权和责任,当事人要办理遗产公证的应当带齐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清单和相关产权证明到公证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遗产公证法院能否办理,法院能否代表公证 遗产公证手续不可以在法院办理,遗产公证依法由公证机构办理,人民法院并没有为当事人办理公证的职权和责任,当事人要办理遗产公证的应当带齐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清单和相关产权证明到公证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没有过户的房屋可以办理遗产公证吗? 房产没公证要想继承过户,当事人首先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随后带上死亡证明和其他材料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当事人必须出具能够证明自己是遗产继承人的证据,否则不予办理过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没有过户的房子可以办理遗产公证吗 继承没有公证的房产方式:首先要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爷爷立遗嘱时,需要公证人吗?公证人家属可以吗? 立遗嘱是否需要公证,由订立遗嘱当事人的意愿进行确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等,其中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公证流程如下: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需要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确实难以亲自前往,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将会受理,通过审查后,公证处将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该内容由 陈文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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