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立遗嘱的法定条件包括: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在受他人威胁。迫或欺骗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以及他人伪造。篡改的遗嘱,一律无效。 3、遗嘱内容不是违反国家法律,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继承份额 4、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一、囗头遗嘱有效吗 口头遗嘱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 1.须在危急情况下设立。 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4.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5.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二、自书遗嘱什么样的日期算无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