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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处理交通事故要本人去么
释义
    交通事故处理不一定需要本人去,如果本人无法前往的,需要写一份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车辆管理所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但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不到赔偿。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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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4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