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和遗产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遗嘱和遗产继承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受领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之内的人; 2、两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而遗嘱继承人不但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同时还须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3、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赠受领人应当在知道遗赠的内容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受领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处理以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4、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一、遗嘱中的遗赠如何区分 遗嘱与遗赠的区别在于两者的内容不同,继承人的对象不同。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而遗赠是指被继承人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的,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而遗赠的继承人,遗产处理到期没有表示的,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继承权在什么时候取得 如果不是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者是遗赠协议的时候取得继承权;如果是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取得继承权。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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