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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人隐匿遗嘱的还能享有法定继承权吗
释义
    您好,首先,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继承权的丧失是有明确规定的,您所说的故意隐匿遗嘱,并不会当然地丧失继承权,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会丧失继承权,具体还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情节判断。
    此外,法律还规定,继承人有隐匿、伪造遗嘱等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其次,即使不认定丧失继承权,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者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者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该内容由 谭芳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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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