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自己写的代理词叫什么 |
释义 | 民事案件代理词是指民事诉讼代理人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情况,依据事实和法律所发表的综合性代理意见。 一、欠款未还怎么起诉 第一、写好起诉书; 第二、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第三、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第四、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二、诉讼离婚普通程序是什么 普通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因与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相对而得名。第一审程序是全部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常可分为四个阶段: (1)起诉和受理。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阶段。包括原告起诉和人民法院受理两方面的诉讼行为的结合。 (2)审理前的准备。审判人员在受理案件之后、审理之前应作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弄清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与答辩,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诉讼,以及其他保证正确、及时审理案件的工作。 (3)开庭审理。即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解或判决。 开庭审理又可分为:准备阶段。由法庭查明和解决案件能否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法庭调查。即在法庭上审查各种证据,对案情进行直接、全面调查。法庭辩论。调解或判决。法庭在审理和辩论的基础上可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审理即告终结;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依次判决。 (4)宣判。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到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三、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是什么 刑事案件庭审程序是: 1、开庭。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等; 2、法庭调查。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控辩双方通过各自举证、发表意见来揭露案件真实情况的过程; 3、法庭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有、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辨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剥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 5、评议和宣判。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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