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劳动者权益有哪些 |
释义 | 试用期劳动者权益如下: 一、取得报酬的权利。 二、享受劳动条件和环境的权利。 三、出个工伤有索取赔偿的权利。 四、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雇劳动者的权利。 一、公司转岗员工能拒绝吗 公司转岗员工能拒绝。 变更工作岗位属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员工有权利拒绝调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变更劳动合同指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已经生效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的行为。 二、劳动合同法37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下列情形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和劳动者权利;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制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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