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备案车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备案车辆的意思是指办理过《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的车辆。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报税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其他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符合车购税条例九条免税、减税规定的车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除按本办法三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彩色照片。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复印件及彩色照片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车辆,提供机构证明; 2、外交人员自用车辆,提供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3、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5、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1、 底盘发生更换的; 2、免税条件消失的。 对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比照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同类型车辆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并报上级税务机关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应制定具体办法及时将备案的价格在本地区统一。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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