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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津贴咨询哪个部门
释义
    法律分析:《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还有一个名字叫产假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工资也就是支付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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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5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