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单如何起诉 |
释义 | 当事人被执行相关作出行政处罚后,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需要写起诉书,向有管理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对复议结果不服起诉的,可以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如果是直接起诉的,自知道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6个月。 一、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诉讼时效应该怎么算 对拆迁补偿款有异议的,应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时效多久啊 行政诉讼时效的时间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六个月;如果是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应该在什么期限内提起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为直接提出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六个月之内提起。《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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