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微信聊天公安局可以实时看到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警察不能监视微信聊天内容。当事人和警察谈话能录音和拍摄,但是最好还是经过公安人员的许可。因为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不希望有太多的信息被泄露出去,泄露信息可能会影响案件的侦查进度。除此之外,不经过同意的录音,在递交给人民法院作为证据时,属于有一定瑕疵的证据。 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需要查询个人聊天信息的,会向上级申请批准后,就可以向有关单位调取案件相关人员的信息记录。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并没有涉及相应案件,警方也没有拿出相应的搜查令,那么不能随意调取个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但是如果涉及刑事案件是特别重要的线索,那么警方可以对聊天记录进行查询。 一、什么情况下警方可以调取聊天记录。 如果微信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对这个手机号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这个手段可以追踪手机的位置,监听通话,拦截微信。在启动技术侦查手段之前的一定时间内,通话和微信内容都会被保存到一个为了提供通信服务公司的计算机上。公安机关也只有依法立案后,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否则,就是执法犯法的违法行为。调查用户的微信账户的聊天记录信息,需要登录微信账号,然后通过查询用户的漫游记录信息。 拓展资料:公安局能不能通过聊天记录查出对方是谁? 可以。但是有条件限制,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并告知其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取的证据和提供时限。被调取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被调取人拒绝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公安机关应当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 需要向有关单位紧急调取证据的,公安机关可以在电话告知人民警察身份的同时,将调取证据通知书连同办案人民警察的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通过传真、互联网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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