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退婚时,订婚所购买的黄金首饰应当全部如数返还。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不愿主动退还的,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第一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