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 成都 离职后怎么样续交 社保 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离职后怎么样续交社保都不太了解,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离职后怎么续交社保 如果你从单位离职由单位办理中止手续,凭本人有效 身份证 、 户口 簿,(工商、农业、建设)银行个人结算存折到成都市社保局2楼B区办理个人参保手续。按照现行政策,成都市个体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以 四川 省2005年在职职工月 平均工资 (1220元)为基数,分60%、80%、100%三个档次,缴纳比例为20%; 医疗保险 以成都市200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440元)为基数,缴纳比例为9.5%; 生育保险 以成都市200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440元)为基数,缴纳比例为0.6%。 生育 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征收。 成都社保参保职工离职且原单位办理参保单位职工中断社会保险关系手续(即停保手续)后,可提供身份证、 社保卡 到成都任一社保经办机构(成都市社保局除外)或已经开通社保业务的街道办,办理个人续保业务,如需办理银行代扣业务还需提供本人开户的银行账户。 参保人员也可登陆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的个人网上经办系统,点击“个人经办用户注册”,完成用户注册后,使用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体网上经办系统办理日常业务。 二、缴费金额 目前成都市个体参保包含养老、医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共分四个档次,缴费金额分别为: 40%一档每月缴纳827.06元, 60%一档每月缴纳1046.46元, 80%一档每月缴纳1265.66元, 100%一档每月缴纳1484.86元。 其中,养老保险40%一档每月为438.6元, 60%一档每月为658元, 80%一档每月缴纳877.2元, 100%一档每月缴纳1096.4元; 医疗保险(含大病)每月缴纳388.46元。可以单独缴纳医疗保险(含大病)。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成都离职后怎么样续交社保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