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如何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法院将判决离婚,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第一次起诉基本不会判决离婚,需要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会判决离婚。起诉离婚法院的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一审民事案件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民事判决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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