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房拆迁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可要求赔偿 依据《城镇拆迁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房产证在拆迁中的作用是: 1、确认你的产权是否合法,是否为违章建筑。一些人为了钻空子,在规划拆迁后违章乱建,骗取国家补偿款。 2、确认产权的归属。如果你的产权合法,那么这笔赔偿款赔给谁?这就需要看房产归属于谁,是谁依法所有就赔给谁了。 3、确认具体的赔偿额。现在农村的房屋拆迁赔偿,都是以建筑面积*赔偿单价为标准进行赔偿,唯有房产证上面记载的面积才是合法取得的,应当赔偿的面积。 二、土地使用证在拆迁中的作用是: 我国土地是属于国有的,开发商再拿地的时候,那拿到了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像是房子一样拿到了产权就有了所有权以及抵押权,典当权等,如果产权能办理下来,土地使用证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有了使用证,至少保证在使用年限内,国家在拆迁的时候会给补偿。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将来拆迁的时候,使用年限有没有到期那就很难得到保障。 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1、保障产权安全: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经登记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记错了,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登记机关负赔偿责任;如果没登记,购房人就不能对抗恶意第三人,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2、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查询住房用地登记资料,可以判定所要购买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产权,以此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 动迁的时候是需要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如果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在拆迁补偿的款项上可能会受到影响。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形之下,不能保证当事人所使用的土地还在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之内,如果已经超出了国家的使用年限,按理来说,国家有关部门本来就是可以无偿收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