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不可抗力能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不可抗力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之一,若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相关延伸】问: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答:《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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