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财产分配原则概述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配原则:男女平等、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分割需双方协商一致,否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补偿原则适用于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工作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 法律分析 一、离婚诉讼中关于财产的规定分配原则是什么 1、离婚诉讼中关于财产的规定分配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离婚诉讼分割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十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离婚诉讼中关于财产的分配原则包括男女平等、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尊重当事人意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同时,对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受法律保护。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应遵循双方协商决定、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给予补偿、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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